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垦)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政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着力扩大配方肥推广应用,2012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现将《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各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任务分配表》(附件1),尽快确定项目县(场、单位)和每个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额度,组织编制确定项目县(场、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本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填写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任务汇总表。
请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项目资金任务汇总表分别报送农业部(2份)和财政部(1份)审核备案。同时,将本省(区、市)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资金任务汇总表(EXCEL格式)及经审查同意的各项目县(场、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的电子文档发至cetushifei@163.com和cuiyong@agri.gov.cn。黑龙江农垦和广东农垦通过农业部农垦局报送。
项目完成后,省级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项目总结报农业部、财政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邮编100125;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农业司,邮编100820。
联系电话:010-59191834(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545(农业部财务司)
010-68551431(财政部农业司)
附件: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任务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为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着力扩大配方肥推广应用,2012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现将《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各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资金任务分配表》(附件1),尽快确定项目县(场、单位)和每个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额度,组织编制确定项目县(场、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本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填写2012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资金任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