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1号),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高起点上继续乘势而上,加快把高产创建成熟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广。力争到2017年,全省建设高标准粮食高产创建田2280万亩,小麦、玉米两季合计亩产达到1100公斤以上。德州、泰安、济宁、淄博、滨州5个市建成吨粮市,聊城、枣庄、潍坊、济南、菏泽5个市基本达到吨粮市标准。商河等40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建成吨粮县,济阳等38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基本达到吨粮县标准。主要措施如下:
(一)健全政策扶持体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高产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化财政支农投资结构,支农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市、县倾斜,向粮食高产创建倾斜。进一步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力度,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等资金优先保障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需要。逐步对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生物肥等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和对完成高产创建任务,验收达到标准要求的市、县(市、区)给予适当奖励。逐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强化科技创新攻关。大力开展重点科技攻关。依托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等,选育、推广一批有突破性的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针对小麦、玉米生产和病虫害防治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新型生产机械和植保机械研发,发展大型动力机械、联合作业机械等,配套研究适合不同地区的先进栽培、新型肥料、节水等技术、设备。大力开展粮食关键增产技术模式攻关。组装适合生产实际的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在高产创建田普及小麦宽幅精播、氮肥后移、“一喷三防”,玉米机械精播、“一增四改”、适期晚收、“一防双减”等技术。并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激励和促进农业科技人员贴近生产实际进行科研攻关。
(三)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专家巡回指导和基层农技人员蹲点包片制度,加强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争取用3~5年时间,每个行政村配备1~2名农民技术员。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农业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与评估,做好农业气象跟踪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和设施。实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农业的苗情、墒情、虫情、灾情“四情”一体的监测预警网络。
(四)提升粮食生产基础水平。全面推行深耕深松,到2015年,没有实施深耕或深松的高产创建田全部实施一遍。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到2017年高产创建田测土配方施肥率、秸秆还田率达到100%,有机质含量达到1.2%以上。实施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开展盐碱荒地土壤改良与未开垦土地利用技术集成示范。完善高产创建田内骨干、末端灌排渠系(管道),确保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并根据排灌需要,完善高产创建田内的输配电设施,搞好田间路网建设。建设布局合理的防护林网,力争林网控制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
(五)培育生产主体,建立新型粮食产销体系。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流转土地用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等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努力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龙头企业和行业性服务组织为骨干、合作组织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粮食购销、加工等龙头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加工园区,发展订单生产,打造全产业链模式。鼓励投资粮食仓储等流通基础设施,加快建立规模适当、布局合理、仓房完好、设施先进的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推进传统主食食品工业化生产,提高优、新、特产品的比重。支持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广和促进采用先进技术装备。
(六)着眼环境友好,实施粮食质量安全工程。加大产地环境保护力度,逐步在工矿企业和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周边、污水灌溉区、城市郊区设置监测点,对粮食等重要敏感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和风险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划分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在禁止生产区进行土壤污染修复。实施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因地制宜建设粪便、生活垃圾、污水等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